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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K8国家环境保护|我也玩|总局令(第29号)

文章出处: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发表时间:2024-11-16 02: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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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行为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统称★✿◈✿。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也玩★✿◈✿。

  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和开工前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六条建设单位按照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其中凯发K8★✿◈✿,对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甲级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第八条依法需要环保总局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应当向环保总局提出申请我也玩★✿◈✿,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按照审批权限规定不属于环保总局审批的申请事项凯发K8★✿◈✿,不予受理★✿◈✿,并告知建设单位向有关机关申请★✿◈✿。

  第十一条环保总局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我也玩★✿◈✿,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评估的★✿◈✿,由环境影响评估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我也玩★✿◈✿,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凯发K8★✿◈✿。建设项目涉及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该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依法需要征得有关机关同意的凯发K8★✿◈✿,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取得该机关同意★✿◈✿。

  (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涉及可能产生放射性污染的★✿◈✿,拟采取的防治措施能否有效预防和控制放射性污染★✿◈✿。

  第十三条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我也玩★✿◈✿,并公开听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条件★✿◈✿,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我也玩我也玩★✿◈✿,环保总局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六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凯发K8★✿◈✿,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环保总局重新审核★✿◈✿。

  第十八条环保总局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报告表之日起30日内★✿◈✿,收到环境影响登记表之日起15日内★✿◈✿,根据审查结果★✿◈✿,分别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十九条重新审核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第二十一条依法应当由环保总局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环保总局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凯发K8★✿◈✿、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托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委托权限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将审批决定向环保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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